混凝土管桩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人: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 GF-91-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一、发包工程内容: 本工程按清包方式承包,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分规格 3元/米, 每年确保施工 5 万米及以上。工资清算方式, 自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完成之日,工资清算 80% ,剩余 20% 待基槽开挖后付清。另附, 施工乙方自带厨师按 1000 元/ 月计算。二、质量要求: 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根据现行《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2009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 相关规范规程执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 严格听取甲方、现场监理及上级有关领导指示。在管桩施工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按规范填写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记录,做到真实有效。三、安全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听从管理, 在施工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全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 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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