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学位委员会闽教高〔2008〕101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实施“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培养海西建设及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不断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的社会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海西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的重点关键领域,到2012年,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争取建设好50个左右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促进研究生教育与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构建产学研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提升知识与技术创新水平,使创新基地成为我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试验基地,成为培养高层次急需人才的示范基地,成为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二、建设内容(一)培养培训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我省重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与化工、现代农业、海洋与渔业、生物及医药、资源与环境等七大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特别是当前我省加快发展的集成电路产业、LED和光伏产业、动漫产业、物流产业及海西特色文化建设领域,支持高校与相关大中型企业、著名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应用学科、高新技术学科和新兴学科研究生,联合开展工程类专业学位教育;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支持高校与相关大中型企业、著名科研院所联合培训企业高级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二)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支持高等学校与企业建立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机制,按企业需求培养适应性强的高层次急需人才;支持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著名科研院所联合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联合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构建与企业需求和技术进步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依托创新基地组织开展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活动,让企业、科研院所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研究生培养工作。(三)推进科技创新。支持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科研课题,联合开展科技项目攻关,联合举办学术交流活动,让研究生了解企业技术进步和学科发展动态,尽快进入学术前沿,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四)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高等学校、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究生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创新团队,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增强承接重大科技项目能力。(五)建立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支持高等学校、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实行图书情报、仪器设备和人力资源共享,构建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交流协作平台。三、申报要求(一)创新基地由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牵头,联合有关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申报。(二)创新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一般应有资格开展相关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三)合作双方具有产学研合作的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并与合作单位签订了联合建设创新基地协议书。(四)创新基地分为单科性创新基地与多科性创新基地。单科性创新基地名称为“福建省××(学科名称)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多科性创新基地名称统一为“福建省××和××(学科名称)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五)创新基地应在校级创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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