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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集资刑法规制范围之试限缩.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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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集资刑法规制范围之试限缩该论文来源于网络,本站转载的论文均是优质论文,供学****和研究使用,文中立场与本网站无关,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如果需要分享,请保留本段说明。摘要:P2P网络集资的现有模式可分为传统中介平台模式与“异化”模式。分析P2P网络集资本身的互联网特性与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可知,“异化”模式因易引发P2P网络集资无法发展,应被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传统中介平台模式虽受法律保护,但其模式下的P2P网络集资仍具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风险。因此,应立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现有刑法规定,以适当提高该罪入罪数额门槛与细化该罪出罪条款来避免刑法过度介入P2P网络集资的发展,为P2P网络集资以及互联网金融提供相对宽松的生存创新环境。关键词:网络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规制范围;限缩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2095-8153(2019)04-0034-06 P2P(peer-to-peer)网络集资是指集资人通过P2P网络集资平台所提供的信息中介服务所展开的集资活动,具体而言即集资人与出资人通过P2P网络集资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协商合作并达成借贷关系,实现“个人”对“个人”的借贷。相对于传统的借贷融资活动来说,P2P网络集资作为一项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金融创新,引发并促进了融资形式的改革,拓宽了社会大众的投资理财渠道,吸收社会闲散资金进行有效投资,同时,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突破传统银行融资与民间借贷局限性的新型融资途径,推动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近年来,P2P网络集资这种新型互联网借贷模式在我国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我国网贷平台成交量已经超过600亿元人民币[1],2013-2017年,P2P等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包括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9%[2]。随着P2P网络集资平台的粗放式高速发展,我国相应具体的行政监管制度仍未出台,法律监管的缺位导致P2P网络集资一度陷入“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制”[3]的尴尬局面,P2P网络平台资金周转不灵、集资者携款潜逃甚至平台集资诈骗等事件时有发生。在这个时期,政府尚未全面整改并规制P2P网络平台,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犯罪罪名追究平台及平台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成为处置这些问题平台的主要方式。而后,在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另九个部委颁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①。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明确P2P网络借贷的定义与平台的服务内容,通过制定备案管理制度设立准入门槛,通过规定平台义务、借款人义务以及最高集资金额来规制集资行为,通过规定具体监管单位与法律责任来落实该《暂行办法》的实施。因此,《暂行办法》实施后的2017年是对P2P网络集资行业进行合规化整改的一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的综述部分中有这样一段话:“2017年以来,一系列措施收到了显著成效……金融风险总体收敛,金融乱象得到初步治理……金融机构合规意识、投资者风险意识显著提升。”[4]但因陆续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并未对违规P2P网络集资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损害承担方式进行细化规定,即使在P2P网络集资逐步步入规范化进程后,仍然存在大量直接以刑事追诉方式来处理违规集资行为的案例,据不完全统计,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公布的与网络借贷相关的刑事判决书共184份,涉及我国刑法第三章①罪名的判决书共有91份,其中以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的共22份,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量刑的共57份。由此可见,司法实践中对集资行为仍持“围追堵截”的态度,不规范的集资行为因前置性行政规范尚未协调而极易进入刑法规制领域,刑法的过度介入难免会挤压P2P网络集资的生存空间,干预并阻滞金融创新与发展。因此,本文旨在对P2P网络集资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探究在互联网金融创新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如何发挥刑法“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如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促进而非遏制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一、P2P网络集资行为的类型化分析自2007年“拍拍贷”作为国内第一家民间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运营,P2P网络集资平台的数量以及其交易额在全国范围内疯狂增长,因法律规范与监管机制的缺位,P2P网络集资平台的经营模式逐步“异化”,导致现今P2P网络集资的既有模式可分为两种,分别为传统中介平台模式与“异化”模式。①我国刑法第三章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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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