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机构***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颁布得《***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与卫生部制订得《医疗机构***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及浙卫发[2005]320号文《关于做好***品、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工作得通知》得有关规定,制订“浙江省医疗机构***品、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一、 ***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成立***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人员组成:主管院长负责、医教(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并指定专职人员(药剂人员)负责***品、精神药品得日常管理工作。工作职责:1、建立***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2、建立***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3、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得问题与隐患;4、建立***品、精神药品得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5、组织学****相关得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与安全管理工作;6、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得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得培训与考核;7、规定与审批临床使用科室得储备品种与数量;8、对过期、破损与回收得***品与精神药品办理相关得销毁手续;9、建立***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得病历管理规定与***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10、及时报送***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得数据信息;11、定期召开会议与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二、***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 采购员得岗位职责:① 根据《***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得申领工作。② 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得医药公司采购***品与精神药品,采购得***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得质量与完整性。③ 购买***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④ 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⑤ 在验收中发现***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得,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2、 保管员得岗位职责:① 与采购员做好***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得质量与完整性,认真填写“***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每次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② 做好***品、精神药品得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③ 做好***品、精神药品得日常养护工作。3、 门诊、急诊与住院药房专职管理人员得职责① 专人专锁,即用即锁。② 做到班班交接,做好“***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帐册”,“***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销毁记录表”,“部门***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患者剩余***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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