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房产租赁项目交易公告项目编号: XS-19-HL02-3-0032 齐公资交 第224号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住所(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府办公楼开办资金/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齐士宏组织机构代码11230202001700885A出租申请与承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1处房产(滨湖小区15号楼1-502房屋,。),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租赁,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因此,如果由于权属、面积等其他未尽事宜引起的纠纷,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2、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产权交易机构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5、我方已经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6、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人办理资产出租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7、我方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资产出租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贵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出租标的滨湖小区15号楼1-502房屋,。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黑龙江中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准或备案机构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502房屋,。 瑕疵说明及重大事项提示1、不得改变房屋出租用途;2、房产、土地无贷款抵押;3、无未结清的水电费用;4、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5、所有由房屋的权属、面积等其他未尽事宜产生的纠纷,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标的使用情况即时现状租赁交易方式公告期满后,按程序决定。挂牌公告期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信息发布终结。√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出租行为的监管单位名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批准文件编号齐龙财呈【2019】11号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的材料1、意向受让方确认资格后须在公告期内在登录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络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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