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班级: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厦门医保)工作进度的安排及《关于做好我校厦门校区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校学〔2009〕3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大学生医疗保险条件的其他学生。二、(见附件3);-6月7日,各班确定申报停保的学生名单,需特别留意转专业学生的情况,转至泉州校区的学生停保由厦门校区转出学院负责。******@,邮件主题格式:建筑学院2012-2013年度医疗保险停保申报汇总表(xx级xx专业x班)(见附件1)。(附件5:《延长学制学生续保确认书》)一并提交。三、,可自愿申请续保,填写《延长学制学生续保确认书》(见附件5),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此次需要申报停保。延长学制学生6月15日-6月25日需要携带一卡通,到学生处扣缴医保费用(每年100元/人/年,请保证一卡通余额足够扣缴),或者由学生处开具证明到财务处缴款。、通过硕士生或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入本校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属于确定将于2012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必须申报停保。此类学生应于2012年9月入学后以新生的身份申报参保。社会保障卡由学生保留,2012年9月入学以新生身份申报参保成功后,社会保障卡将于缴费后自动生效,届时可正常使用。。,按时完成统计和材料报送,否则超过此期限,将造成“应停未停”的后果,进而影响医保缴费工作;四、,厦门市通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缴费标准。从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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