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研究性学****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检查工作流程教务处下发组织校级申报通知申报推荐教务处对本年度及上一学年度的校级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和省级推荐项目教务处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评审结果过程管理教务处根据教育厅要求下拨立项项目的配套建设经费,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检查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递交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申请结题结题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项目鉴定,并将材料报送上级部门上级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公布结果责任科室:实践教学科办公电话:0734-345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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