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测绘学会会费缴纳规定(2015年)为进一步完善学会有关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理事的管理机制,根据民政厅和广西科协的有关精神以及“广西测绘学会章程”,在广泛调研其他兄弟学会相关规定及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如下缴费规定:一、会费标准1、团体会员:年会费为500元(届会费为2000元)。2、个人会员:年会费为20元(届会费为80元)。3、理事单位:年会费为800元(届会费为3000元)。4、常务理事单位:年会费为1500元(届会费为6000元)。5、副理事长单位:年会费为2500元(届会费为10,000元)。6、理事长单位:年会费为30,000元(届会费为120,000元)。二、交纳方式直接汇(寄)至广西测绘学会。三、缴费要求1、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增强会员意识的具体措施,会员应根据规定缴纳会费。2、按届交纳者,交费时间为换届的第一年;按年交纳者,交费时间为每年的下半年(以交费通知为准)。3、累计二年未交纳会费者,免去相应职务或资格。本会费缴纳规定经广西测绘学会十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修订,自2015年7月1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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