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培训教师资质评定管理办法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护理教学培训教师资质评定管理办法(2014年2月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护理教学及规培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在全院选拔护理临床带教及规培教师,并实施统一的资质准入管理和考评机制,依据护理临床带教教师的要求和护理培训教师资质准入考核流程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护理临床带教规培教师资质评定与考评管理。第二章临床护理教学、培训教师任职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护理专业态度和行为,举止文雅,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患者及学生充满爱心。(二)热心教学工作,能严格管理和爱护学生。(三)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护士或以上职称的护理骨干。(四)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和娴熟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本专科的医学护理基础知识及专科知识技能。(五)工作年限要求:具有大专学历注册护士工作满3年的护理人员(带教专科),具有本科学历注册护士工作满5年的护理人员(本科带教/规培带教)。(六)能胜任规范化护士培训及本科、专科实****护生的临床护理授课任务。(七)在临床工作及教学工作中有创新,善于学****和总结,积极探索。第三章临床带教教师/:爱岗敬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心于教学工作,能做到慎独。学历:本科护理毕业(含非全日制)学历。工作经历:注册护士从事临床工作满5年,经护理部考核合格。能力: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扎实的理论基础,独立授课能力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教师职责和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心于教学工作,能做到慎独。学历:专科护理毕业(含非全日制)学历。工作经历:注册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满3年(助理除外),经护理部考核合格。能力: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扎实的理论基础,独立授课能力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教师职责和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章专家护理培训教师资质要求(一)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感。(二)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护理工作,自愿参与护理培训工作,能够有精力和时间承担该项工作的具体任务。(三)有较强的业务及指导能力。(四)有较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五)在相应护理专业工作的N3级或以上层级的护理人员(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七)具有20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具有较高的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丰富的临床护理实践经验。(八)具有护理专业技术指导能力和评判能力。(九)近5年发表护理专业论文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十)近3年承担校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能独立胜任专题讲座。(十一)随着护士培训教师评聘工作的开展,培训教师应是具有护士培训教师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第五章技能护理培训教师资质要求(一)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感。(二)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护理工作,自愿参与护理培训工作,能够有精力和时间承担该项工作的具体任务。(三)有较强的业务及指导能力。(四)有较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五)在省市护理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及证书者或在医学生7年制、5年制技能培训中担任培训教师。(六)具有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七)具有护理专业技术指导能力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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