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PO股份限售期的有关规定2011年05月04日王嘉琦投资助理北京萃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章节1相关法律规定分类 2章节2现有法律规定 4章节3证监会相关规定 11章节4典型案例 13章节1相关法律规定分类*相关法律规定分类—PE/小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10年保荐代表人培训关于股份限售问题的规定: (1)申请受理前6个月增资的股份,自[工商登记]日起锁定3年; (2)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锁定3年; (3)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非控股股东处受让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锁定1年; (4) 登招股说明书前1年入股的,自[工商登记]日起锁定3年; 创业板特别规定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上述的规定外,还需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相关法律规定分类—董监高《公司法》第五章第二节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分类—其他2010年保荐代表人培训关于股份限售问题的规定: (1)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的股份,[上市]日锁定3年; (2)不能确定控股股东的,按股份大小排列锁定不低于51%股份,锁定3年;*相关法律规定分类章节2现有法律规定*《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法》第五章第二节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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