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与特点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年6月主要内容创业板市场建设目标与定位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特点创业板市场建设的若干问题一、创业板市场建设目标与定位创业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1月试点2009年3月31日创业板IPO暂行办法公布2004年5月17日设立打造深市蓝筹股市场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摇篮创业创新的“发动机”上市资源“孵化器”与“蓄水池”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股份报价转让系统1990年12月1日设立创业板主要目标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创业板市场的基本立足点-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立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有助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立足于支持新经济、现代服务、现代能源、文化产业与商业模式创新企业,有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立足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区域特色和优势企业,有助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助于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立足于支持创业、创新机制的完善,有助于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发展。创业板主要目标及基本立足点二、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特点项目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条件标准一标准二净利润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净利润最近三年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营业收入或现金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30%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发行后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5000万股特点一:降低准入门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创业板设置两项定量业绩指标可供选择为区别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要求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成长性与规模。特点二:提高公司治理要求创业板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从严完善治理结构创业板公司在发行前就要参照主板上市公司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要求扩大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上市前还应当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承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点三:强调主业突出发行人应当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与特点(姜华)3资料讲解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