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办法附件四暨南大学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办法为规范我校在校生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工作,特制定以下选拔办法:一、适用对象本办法所指的出国(境)交换学生是指基于校际合作协议,被选派到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的学生。如为学院对学院、系对系签订之合约,其交换对象限定为该学院的学生,由各学院或系依签约内容或对方要求自行选拔,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二、选拔原则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阳光操作。三、参与选拔学生的基本条件(一)暨南大学全日制学生;(二)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三)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语言水平达国(境)外高校的要求;四、选拔程序选拔程序分为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四个环节。(一)报名:由学生处根据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的信息,发布出国(境)交换项目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出国(境)交换学****申请表,并经所在院系审核批准,交给学生处汇总。(二)初试: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外语语言能力进行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初试过后,学生处根据学生的综合分数排名情况,确定入围复试(综合面试)的学生名单。学生的综合分数由五项指标组成:指标一为排名绩点(按照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的专业排名,进行百分比换算),指标二为综合测评分数,指标三为前两个学期英语考试平均分,指标四为语言能力测试笔试分数,指标五为语言能力测试口试分数。每项考核指标所占的权重系数分别为40%,10%,20%,15%,15%,各项分数乘以权重系数再相加,即得出学生的综合分数。根据综合分数排名情况以及每一交流项目录取人数的不同,按照1:。(三)复试: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试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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