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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刑罚目的论几个问题的浅析.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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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刑罚目的论几个问题的浅析.doc关于对《刑罚目的论》几个问题的浅析内容摘要刑罚目的是刑法理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他对于刑罚的创制与适用,都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刑罚目的指制定、适用、执行刑罚的目的,即国家制定刑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劳改机关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西方关于刑罚目的的学说有报应主义、预防主义、折衷评议三种学说。报应主义主张对于犯罪者,施以报复手段。报应主义又分为神意报应主义、道义报应主义、法律报应主义三种学说。预防主义又称相对主义或功利主义,有一般预防主义、特殊预防主义和双面预防主义三种学说。折衷主义又称综合主义,即以刑罚的本质为对犯罪的报应,同时要求应当实现刑罚诸种目的的学说。我国刑法学者有的主张刑罚的报应目的,有的主张刑罚的预防目的,有的主张刑罚目的的是报应与预防的有机统一。笔者认为,折衷主义是可取的。在刑法的立法、司法、执行阶段,对刑罚目的应有所侧重。刑罚目的是刑法理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他对于刑罚的创制与适用,都胡着直接的指导意义。有些国家甚至直接将刑罚目的规定在刑法中。在理论上,关于刑罚目的的观点与争论也颇多。在西方历史上,关于刑罚目的的学说可谓源远流长,一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近代随着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刑罚目的更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热点。我国现代的刑法学者对刑罚目的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一、 刑罚目的的概念及特征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刑罚目的的概念有三种观点:广义说义为,刑罚目的指制定、适用、执行刑罚的目的,即国家制定刑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劳改机关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中义说认为,刑罚目的批制定、适用刑罚的目的,即国家制定刑罚、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狭义说认为,刑罚目的批适用刑罚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笔者认为,将刑罚目的仅仅理解为制定或适用的目的,视野过于狭窄,比较起来,广义说较为合适。刑罚目的具有如下特点:1、刑罚目的贯穿于刑罚的制定、适用、执行的全过程,而不是限于某一阶段。2、刑罚目的是预先设立,存在于制定、适用、执行刑罚之先或之际。3、刑罚目的是希望取得的效果,是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可能变为现实,也可能与现实有相当的距离。这是因为目的的实现还需要借助其他许多因素的配合。二、 西方关于刑罚目的的学说报应主义又称绝对主义或报复主义。即根据因果报应理论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观点,对于犯罪者,施以报复手段。该说认为:人类及具有理性良知的动物,对于是非善恶应有分辨能力,对于社会、他人负责有不得侵害之义务。若违背此项择恶云善之义务,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犯罪之行为人,不得不加以制裁惩罚也。犹如宗教之间因果循环报应一般,***者下地狱,此乃天经地义的惩罚原则。①报应主义法律思想随着时代思潮的演变,有神意报应说、道义报应说及法律报应说三大类别。1、 神意报应主义。认为神是正义之象征,神意就是正义,犯罪系违反神意,应当受到神的惩罚。国家是神的代理者,神授予国家以刑罚权,国家对犯罪的刑罚是根据代表正义的神意而实施的报应。德国法理学家斯塔尔持此说。本说违反政治、宗教、法律三者相分离的基本原则,为神权国家时代的产物,已不为时代所接受,不符合法治思想理念。2、 道义报应主义。此说由近代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所创立。康德认为人是现实上创造的最终目的。从尊重人作为目的的价值出发,对人的行为的反应便只能以其行为性质为根据,而不能根据或另有所示,否则便是否定了人作为目的的价值。人受道德规律的支配,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犯罪人侵害了他人的权利,违背了道德,因而应当受惩罚。正如康德指出:"违背道德上之原则,加害恶于他人者,须受害恶之报应,此理有固然者也。”②假如不受惩罚,社会就没了公平和正义,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人类的生命就没有任何价值。就康德的道义报应主义当然较之神意报应主义进步,但它把刑罚的意义完全归结为恢复道德秩序,以道德罪过来诠释刑罚的本质,显然是把刑罚与道德混为一谈,因而有其缺陷。3、法律报应主义。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是此学说的主要倡导者。他将哲学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运用到刑法领域,分析了刑罚的理由和根据。他说:“犯罪行为不是最初的东西、肯定的东西,刑罚是作为否定加于它的。相反地,它是否定的东西,所以刑罚不过是否定的否定。”③基于这一认识,黑格尔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报复论,认为犯罪的扬弃是报复。报复是对侵害的侵害。这一学说从法律的角度说明刑罚的适用,是可取的,但只从已然之罪加以说服,否定刑罚另有目的的存在,则存在缺陷。预防主义又称相对主义或功利主义,有一般预防主义、特殊预防主义和双面预防主义三种学说。1、一般预防主义。此学说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社会上一般人犯罪的发生。国家制刑、判刑和行刑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受刑之苦,大于犯罪所获得的快乐与满足,最终使人们畏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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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