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保险销售强调语(2011版)销售强调语说明:引号部分为销售强调语,销售人员必须在相应销售环节使用。一、保险销售人员在介绍保险产品之前,必须首先向准客户明示自己的身份、所属保险公司或代理保险机构名称以及推荐的保险产品名称。“我是XX公司的员工,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保险代理机构,这是我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现在我向您推荐的是 XX保险产品(产品全称),这款产品是 XX保险公司委托我公司代理销售的。”(适用于专业代理渠道)“我是XX公司的员工 XX(姓名),我公司是一家兼业保险代理机构。现在我向您推荐的是 XX保险产品(产品全称),这款产品是 XX保险公司委托我公司代理销售的。 ”(适用于兼业代理渠道)二、保险销售人员在介绍期缴保险产品时,必须明确告知客户保费缴纳期限及每期缴纳金额。“这款保险产品的缴费期限是 XX 年,您需要在今后的XX年中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 XX元。”三、保险销售人员在介绍完产品时,必须明确告知客户享有的犹豫期无条件退保权利。“从您签收正式保险合同之日起有 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不超过 10元的成本费(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收取退保成本费的情况进行调整),犹豫期后退保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四、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除强调以上内容外,还必须如实告知以下事项。分红险1、“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2、“您所看到的高、中、低档的红利演示说明是一种假设。”万能险1、“这款万能保险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是 X%,在此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2、“您所看到的高、中、低档的红利演示说明是一种假设。”3、“万能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仅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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