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业自1979年恢复以来,发展很快,并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以中国加入WTO为契机,中国律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挑战和机遇,中国律师事务所到了商业模式的转型和升级期。本文通过应用翁君奕(2004)“介观”商业模式观点对中国律师事务所主要商业模式与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主要商业模式比较,发现异同,进行对比借鉴研究。同时,依之对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环境进行分析,针对分析的基本判断即中国律师事务所局限本地域、“处幼稚阶段之小而全”、业务低层面的现状,剖析其深层次的发生原因,并为突破地域性、市场生存空间小、法律服务价值低等瓶颈限制,提出了契合中国律师事务所转型和升级的“以核心业务专业化为导向”的新价值主张。在此基础上,发现中国律师事务所新的利润区、定位新的客户群、以“介观”商务模式观点创新建构符合中国情况的律师事务所典型商业模式之一,并特论及律师事务所新商业模式的律师收费方式、软件支持工具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为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提供贯通战略和执行桥梁的“知行合一”商业模式新选择。本文分三章:第一章中国律师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的动因。概要介绍中国律师业发展概况和主要特点,阐述中国律师业应当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的主要动因。第二章中外律师事务所商业模式比较初步研究。简要介绍商业模式的理念和“介观”商业模式观点,并依之分析中国律师业的现有主要商业模式要点;对比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要点进行比较和借鉴;发现中国律师事务所发展局限于本区域、“小而全”、业务低层面的症结;剖析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比较借鉴。第三章应用“介观”商业模式观点分析中国律师事务所面对以中国加入WTO为主要挑战和背景的复杂环境,寻找突破中国律师业地域性、市场生存空间小、法律服务价值低等瓶颈的业务专业化路径,探究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新利润区、提出提供公司高端事前战略法务的新价值主张,并建构中国律师事务所以法律知识专家解决方案集成为核心的新商业模式。另特论及律师业新商业模式的律师收费方法、软件支持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法,供实用借鉴。关键词:律师事务所;商业模式;创新AbstractSincetheresumein1979,,thelegalservicebusinessfacesunprecedentedchallengeaftertheChina’,parativestudyofbusinessmodelsoflawfirmsinChinamainland,HongKongandMacroSARsandotherforeigncountriesintheuseof“JieGuang”,theauthoranalyzesthecurrentsituationoflocalizationoflawfirms,,theauthorproposedthatthelawfirmsshouldbetransformedandCore-Business–Specialization-,ontextinChinabyfindingnewprofit-makingareasanddefiningnewclienttarget,speciallyexaminingsuchissuesaslegalservicefeepattern,softwaresupporttoolsand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withtheaimtoprovidelawfirmswithanewbusinessmodel“linkingknowledgeandpractice”.,theauthorana
中国律师事务所商业模式创新构建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