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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稽查课程开篇语.pdf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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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税务稽查与新政解析开篇语(一)一、稽查案件的三种类型(一)精心策划型典型案例:葆祥公司骗税案例(两单两证)(二)明目张胆型例如:财务账上有3000件产品,库存账上只有1000件,连造假都懒得造了。税务机关在检查明目张胆型的时候,取证工作必须做的扎实;两套账案例(三)政策不清型由于对税收政策的不熟悉,而造成的少缴税款。这种情况非常多。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共27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共40条,财税【2008】170号文件、财税【2008】171号文件、财税【2008】157号、财税【2008】156号、国税函【2008】1079号、财税【2009】009号文件、国税函【2009】90号、国税发【2009】007号文件、国税发【2009】010号。营业税: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八大变化)开篇语(一)一、稽查的三种类型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6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33条、以及大约50个左右的文件,比较重要的有国税发【2008】44号、国税函【2008】635号、国税发【2008】101号、国税函【2008】1081号、国税函【2008】828号、国税函【2008】875号、财税【2008】159号、财税【2008】160号、财税【2008】151号、国税函【2009】003号、国税发【2008】116号、财税【2008】001号、国税发【2007】80号、国税函【2008】264号、国税发【2009】002号、国税发【2009】003号、财税【2008】121号。.在实际应用中,要特别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问题,这也正是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例如:开篇语(一)一、稽查案件的三种类型(三),造成少缴税款。案例:某热电厂,对2004年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3%保留残值,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在保险检查中,又发现不留残值的情况。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税务对政策掌握不清楚,造成执法错误。①国税函【2005】883号案例:稽查人员对某企业所有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②新法实施后,可能会形成新的错误。(条例59条第三款)冀地税函[2009]009号文件问:新法的残值率与折旧年限可以追溯调整么?(司长问答的第12个问题)2、废旧物资发票。(①财税【2001】78号文件2001年-2007年6月1日开具普通发票,可以抵扣;②2007年6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国税发【2007】43号文件);③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废旧物资免税政策废止;④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号公告规定:2009年4月1日后,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扣除;开篇语(一).3、再比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后面有专题).①财税【2002】29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②国税函【1995】288号文件的3个条件的,免税;超过原值的一律4%减半征收;③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由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因此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一率按照适用税率征税,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一律按照4%减半征收;④财税【2009】009号文件规定,条例第10条规定的不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销售时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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