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
基本制度的确立
主讲冯雅新
主要内容
一、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及其实施
三、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
道路
一、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
的基本特征和性质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中国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
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
文化上:实行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主要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建国头三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中国人民同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地主阶级的矛盾、中华民族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
在土地革命任务基本完成以后,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应的三个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地表现为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过渡性: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
第九讲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