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案例选编金融学院目录此人身保险合同是否有?案例一 ?案例二 ? ***畸形是否应认定为带病投保案例六 ? 189.***凶手能成为保险受益人吗案例十? ,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16.---22案例十七在关押地点猝死属不属于意外伤害 ,不是患上保单上所列疾病就能得到赔付 20. 35案例二十一:投保年孩子病故为何家长遭拒赔? :保险代理人不实告知究竟害了谁? :保险合同不可代签名 :离婚后保险利益谁享受 :一场意外车祸引发对保险的思考 :撞伤两月后失明算不算意外 :代收保费未交出险还是要赔 :被保险人故意致残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养老金生时未领取身故后该给谁 :保险金属于赠与财产吗? :人身伤害保险赔付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医院不够级别出险难理赔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保险金应当有谁继承 :保险理赔要正确理解近因原则 :保险公司能否以谢某误告年龄拒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中的年龄误告如何处理 :买寿险中途无力交费怎么办? :体检时死亡保险公司该赔付吗? :宽限期缴费,保单失效 :短险中断后重新投保未如实告知案 ?【案情简介】原告屈宝华、王克年。被告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泰康人寿公司)。原告诉称,年月日,王克年在宜昌泰康人寿公司给丈夫屈海清投保了世纪11200123长乐终身分红保险,受益人为其子屈宝华,王克年当日交付了首期保险费。宜昌泰康人寿公司年月日签发了保险单。年月日,被保险人屈海清因疾病死亡,200220014111029王克年当日将此事电话通知了宜昌泰康人寿公司,年月日提请理赔。年92002200210月日宜昌泰康人寿公司以签约当日未经被保险人屈海清签字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1120理赔,作出了拒赔通知书。原告认为,宜昌泰康人寿公司在签约及审批时并未强调要求被保险人本人签名,按程序收取了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拒绝理赔,只享受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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