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措施 1 、塔吊司机必须熟悉塔吊位置和工作范围,作业时做到目测清楚。 2 、夜间工作的塔机,除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及现场照明外, 还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防撞的红色信号灯。 3 、在确定工作范围后,安装好回转限位器及旋转刹车。塔吊司机必须做到上班前对塔机回转限位器及旋转刹车做出认真检查, 确认完好后方能使用。 4 、工地做到不在碰撞建筑物方向吊装,使塔吊无碰撞建筑物隐患存在。 5 、塔机运行前必须鸣笛示警,后启动放让已运转方。 6、回转就位时, 司机应撑吊臂惯性提前断电, 严禁用制动强制停机。 7 、一方工作,一方停机时,非工作方应将塔机转至不干涉处。 8 、司机应服从专人统一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工作。 9 、停机时,应将吊钩千至臂根部,将吊臂转至顺风向。 10 、坚持两塔作业运行原则: 1 )低塔让高塔原则:一般高塔均安装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 低塔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 )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塔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 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 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行走式塔机应避让固定式塔机。 4 )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 )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6 )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塔机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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