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款支付协议购买方:出卖方:某公司购买方已和出卖方签定商品房购买合同购买骏逸蓝山 物业,按照合同约定,购买方应于 年月日支付房款 元,现购买方提出延期支付部分购房款,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 出卖方同意购买方延期支付的款项金额为: (大写: )二、 购买方承诺:1、在年月 日前足额付清前述款项。2、 在未足额付清款项前,出卖方可不对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予以登记。3、 超过付款期仍未付款时,出卖方可处理上述房屋,购买方应予以配合。房屋处置后,出卖方按购买方延期支付天数扣除延期付款金额日 %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后将剩余款项无息返还购买方。4、 购买方在期限内付清房款的,出卖方应在30天内在房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逾期登记的,出卖方按购买方已付款项日 %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三、 本协议经购买方签字、出卖方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购买方: 出卖方:授权代理人:年月制度说明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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