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乡、村级)农家店标准规范.doc农资(乡、村级)农家店标准规范一、 农资农家店是指设在乡镇或村,通过连锁经营的方式,向农村居民主要销售话费、农药、种子、农地膜、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并提供相应农村服务的农村零售店铺。其中村级农资农家店设在非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村、乡级农资农家店设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或街道)。二、 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商品种类。其中:乡级店营业面积40M?以上,附设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仓储库房。化肥、农药及其他农资商品的大类齐全;经营化肥、农药、种子、农地膜、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在3大类以上,化肥、农药等二类农资商品的配送率在100%以上。能为村级连锁店提供代购或批发、配送服务,有必要的运输工具,能为消费者提供大宗商品送货上门的销售服务。村级店营业面积20M?以上,经营化肥、农药、农地膜、种子、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在两大类以上,化肥、农药等2类农资商品的品种配送率在70%以上。三、 店面与生活、食品区有一定的距离。店铺进行过一定的基础装修,店内整体通风、明亮。包括:地面有地砖,并保持清洁;店铺内外墙壁经过粉刷洁白清洁。四、店铺门前清洁宽广开阔,无杂物及其他障碍物,门前开阔面积达15M,以上。五、 店面标识必须是连锁企业的统一字号或形象。清晰醒目,易于辨识;标识长宽比例适中。六、 店铺经营配备一定的营业设施(一) 商品按品类划分不同区域分类、分品种摆放、整齐美观,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其中:村级店根据所销售的商品情况,采取自由的售货方式。乡级店根据所销售的商品情况,采取柜台面售与开架相结合的售货方式,批零兼营。(二) 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按相关规定定期送检;具有与连锁经营方式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备。(三) 有与其经营的农资商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七、 销售管理:(一) 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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