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与动因 河北全面推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 2007年,河北省建设厅曾要求全省各地学****借鉴邢台等市的经验,大力推行太阳能建筑中一体化。而几乎在邢台市被授予全国首个“太阳能建筑城”的同时,河北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民用建筑一体化技术的通知》,要求自2008年11月1日起,各设区市、县全面执行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通知》指出,新建民用建筑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纳入设计管理体系;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验收管理;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应积极支持、协调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改造。设计单位应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必须纳入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据悉,目前河北节能建筑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最近,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联合授名河北邢台市为“太阳能建筑城”。经过两年的建设,邢台市成为全国首个“太阳能建筑城”市,邢台经验也被推向全国。 ■ 三阶段打造国家级“太阳能建筑城” 2007年初,邢台市政府发布第1号文件,即《关于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的意见》,提出到“十一五”末,城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建成太阳能小区100个,太阳能村庄300个,太阳能及相关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亿元,成为全国范围内太阳能普及率最高、科研水平最强、生产能力最大、市场份额最高的地区之一。争取用3年时间,使太阳能在建筑中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太阳能建筑城”初具雏型,城市形象显著提升,城市品牌深入人心,为申报国家级“太阳能建筑城”奠定坚实基础。总体划分为近、中、远三个阶段性目标:2006年11月—2007年3月为“太阳能建筑城”工作策划和启动阶段;2007年4月—2008年12月为产业扩张、全面推进阶段;2009—2010年为发展提高阶段。 2007年以来,邢台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典型带动、规模应用”的机制和模式,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从民用建筑扩展到整个建筑领域,推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 五大政策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 为推进“太阳能建筑城”计划的实施,邢台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太阳能建筑城”的相关项目建设,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优先列入重点项目管理,简化审批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对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立项的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市政府除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外,并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规划部门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给予城市配套费减免50%的政策优惠;三是财政部门设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示范项目、科技创新和产业扩张,并通过利用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配套资助等方式对太阳能在建筑中应用给予支持;四是对往年开工的居住建筑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单体建筑,由市财政对开发单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增量成本按每户500元标准进行补贴;五是对市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单位新安装太阳能热水或开水系统的工程,由市财政按总造价10%给予补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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