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钛白(集团)20万吨/年(40万吨/年第一期)硫磺制酸装置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单位:金星钛白(集团)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项目单位:金星钛白(集团)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目录第一章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2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3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及依据说明 、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 、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29第四章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及理由说明 30第五章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及理由说明 31第六章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 35第七章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 、对策 82第八章结论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96第九章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 98第十章、安全评价报告附件 、平面布置图、流程简图、装置防爆区域划分图以及安全评价过程制作的图表 、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过程 、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 、资料目录 、检验情况的汇总表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中华人民国境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验收评价。金星钛白(集团)20万吨/年(40万吨/年第一期)硫磺制酸装置改建项目生产的产品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危规号:81007 ),该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为此该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矿山研究院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接受被评价单位委托后,我院随即成立了评价组,初步现场查看后,制订了评价计划,收集了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收集并分析了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典型事故案例等。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围相关情况后,进一步收集整理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本报告是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及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编制而成。,评价组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了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和围。本次评价对象是该公司20万吨/年(40万吨/年第一期)硫磺制酸装置改建项目,评价围为:6万改10万和8万改10万硫酸系统[硫磺堆场(利旧)、熔硫厂房、液硫罐、焚硫炉、转化器(利旧)、干吸系统(利旧)、酸系统(利旧)、余热锅炉(利旧)、供配电系统\消防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总平面布局等。6万改10万和8万改10万硫磺制酸系统的余热发电系统、原有的硫酸罐区和其它公辅设施(水厂、脱盐水、变电所)不在此次评价围。-(集团)成立于1996年1月,2005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自然人参股的,2007年国有股权转让后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2009年6月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为资企业。集团公司下辖硫酸、钛白、动力三个分厂及惠华公司和一个省级技术中心,,员工520人,总资产24949万元,公司法人代表为建锋。目前主要产品装置生产能力为:硫酸(折100%)18万吨,搪瓷用钛白粉9000吨,两套1500kw余热发电装置,并拥有日供水能力达到5万吨的自备水厂。,工艺落后、规模小、能耗高、污染大,已不能满足公司对硫酸产量、质量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两套硫铁矿制酸进行技术改造,以《马金星化工(集团)4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上报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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