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4] [5] [4] (业主)对索赔文件的审核 、签证阶段 ———证据 ,按月结算 ,必要时施加一定压力 134索赔的防范 15结论 16致谢 17参考文献 ,是我国建筑行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些项目管理专家说:一项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商能否对索赔运用自如。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和有效的手段。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一20%[1],有些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在国内还存在各方面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现状,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原因,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和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国外对工程索赔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十分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也开展得比较早,国外对索赔的定性分析进行得更为充分些。这方面的专著己有不少,如罗伯特所著的《Ace,Cost一Estimatingprinciples》,乔治和弗朗西斯所著的《Con’tractorsConstruction一ClaimsAvoiding》高登和艾德活德所著的《Predict’TingContract’SuretyBondClaimsUsingContractorFinancialData》,但这些著作一般都侧重于对索赔进行合同法律上的责任分析,有时还紧密结合具体的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的承包施工中,许多国家都参照国际上常用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并结合自己国家的具体特点,制定出自己国家的工程承包标准合同条件,这成为业主编制每个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指南。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合同条件主要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出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世界银行发布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样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编制的ICE合同条件和皇家建筑师协会编制的JCT合同条件;美国建筑师协会制定的AIA合同条件和承包商总会编制的AGC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文本在多年的使用过程中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如FIDIC合同条件,经过40多年修改再版,从1957年发布第一版,1969年发布第二版,1977年发布第三版,1987年发布第四版,直到最新的99版。很多工程和法律方面的专家也这方面做了有益的研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2]。,我国首次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工程成为大型土建工程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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