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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税务管理知识分析操作.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5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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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操作指南一、准予扣除的资产损失 5(一)资产 5(二)资产损失 5(三)准予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 5二、专项申报扣除资产损失的报送证据 6(一)货币资产损失 61、现金损失 62、银行存款损失 73、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8(1)因债务人破产清算形成的坏账损失 9(2)因诉讼案件形成的坏账损失 9(3)因债务人停止营业(包括被注销和吊销)形成的坏账损失 10(4)因债务人死亡、失踪形成的坏账损失 12(5)因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损失 12(6)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坏账损失 14(7)逾期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形成的坏账损失 14(8)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15(二)非货币资产损失 161、存货损失 16(1)存货盘亏损失 17(2)存货毁损、报废或变质损失 18(3)存货被盗损失 192、工程物资损失 213、固定资产损失 21(1)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 21(2)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22(3)固定资产被盗损失 234、无形资产损失 245、在建工程损失 26(三)投资损失 271、债权性投资损失 27(1)因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原因确认债权性投资损失应提供的证据 27(2)因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企业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债权而形成的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31(3)因债务人承担法律责任,其资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而形成的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32(4)因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资产可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而形成的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33(5)因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债权无法收回而形成的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34(6)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352、股权投资损失 35(1)因被投资方破产清算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 35(2)因被投资方关闭、解散、被撤销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 37(3)被投资方被吊销营业执照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 39(4)被投资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 41(5)被投资方失踪形成的股权投资损失 43(6)股权转让损失 453、委托贷款损失和委托理财损失 46(1)委托贷款损失 46(2)委托理财损失 464、关联交易损失 47(1)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债权或股权而发生的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47(2)企业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 48(四)其他资产损失 491、出售捆绑(打包)资产损失 492、因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因业务创新但政策不明确、不配套等原因形成的损失 51一、准予扣除的资产损失(一)资产按照《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二)资产损失按照财税[2009]57号的规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三)准予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税[2009]57号和《新资产损失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简称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的会计处理应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专项申报扣除资产损失的报送证据企业采取专项申报方式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提供有关证据:(一)货币资产损失企业申报扣除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因担保损失报送的证据与该项损失相近,因此列举在该项损失后)等货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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