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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docx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2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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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评估管理机制,依据《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有关节能评估咨询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节能评估机构”)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节能分析篇(章)的评估。本办法所称的节能评估机构库,是指具有一定资质,能够承担节能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的集合。第四条[运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的节能评估总体指导和协调。市和区(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机构(以下统称审批部门)按照谁负责项目审批(核准)、谁委托节能评估的原则,遵照本办法委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分析篇(章)的评估。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受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委托,负责节能3评估机构库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开展节能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等工作。有关节能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接受审批部门节能评估委托,并按要求完成节能评估工作。第五条[节能评估机构库的建立 ]节能评估机构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组建。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负责受理节能评估机构的报名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库机构。入库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评估咨询的工程咨询资质,或依法取得的其他相关节能评估资质。(二)近三年开展与节能相关的工程咨询工作业绩不低于 5项。(三)具有节能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人。(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从事节能相关工作 10年以上。第六条[评估机构确定的原则 ]节能评估机构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专业对口。(三)节能评估机构资质不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机构。(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和评估不得由同一机构承担。4第七条[评估机构确定的规则和程序 ]节能分析篇(章)单独委托评估的,应当依照以下规则和程序,在节能评估机构库计算机系统中确定承担节能评估任务的节能评估机构:(一)审批部门向负责管理节能评估机构库的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送达节能评估通知书,提出委托评估事项和要求。(二)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接到审批部门的节能评估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在节能评估机构库计算机系统中,根据专业对口原则,随机抽取三家节能评估机构,按照抽取顺序推荐给审批部门。(三)审批部门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从被推荐的三家节能评估机构中依照顺序进行筛选,下达节能评估委托书和相关材料。委托书内容应当包括委托事项、评估方式和要求、评估时限、违约责任、评估费用、付款方式等。第八条[节能评估工作流程 ]节能评估机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开展节能评估工作:(一)评估论证。节能评估机构应当在签认节能评估委托书并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书的约定,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开展评估论证。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节能评估机构可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补正有关材料。(二)提交报告。节能评估机构应按节能评估委托书中确定的要求和时限,以及《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提交节能评估报告书。5(三)评估报告验收。审批部门收到节能评估机构的报告书后,对于节能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低劣的,可以按照节能评估委托书约定,退回节能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或撤销评估委托。第九条[责任追究]节能评估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委认定属实的,应当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并且自认定之日起 3年内,节能评估机构库不接受其入库和承担节能评估任务:(一)节能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或者评估意见失实的。(二)收受项目建设单位的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三)与项目建设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相互串通,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四)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评估任务或不能完成评估任务的。节能评估机构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批部门可以按照节能评估委托书约定,扣减或扣除节能评估费用。节能评估机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十条[监管机制]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受理对节能评估机构的举报、投诉,经检查核实,报国家和本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市节能监察中心在对已批复项目节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节能评估意见失实的,应当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6经核查属实的,按本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评估费用支付标准 ]对节能分析篇(章)单独委托评估的有关费用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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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