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木原则.doc第五章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木原则第一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基木原则概述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刑事诉讼基木原则,是指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并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木行为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在内容上,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根本性。第二,在效力上,刑事诉讼基木原则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在适用上,刑事诉讼基木原则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基木原则的内容一、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1、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2、主要内容侦杏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的含义主要有三个方面:1) 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2) 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3) 专门机关必须依法行使侦杳权、检察权、审判权。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基木原则的内容二、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具体要求:首先,国家应保证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化。其次,备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再次,要确立制裁性措施,明确违反法定稈序法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后,要建立必要的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基木原则的内容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1、概述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国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同于西方的司法独立。该原则主要具有以下含义:第一,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部是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第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2、检察院的独立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上下级Z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基于检察-•体原则,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在独立行使检察权,而不是单个检察院的独立。3、法院的独立1、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实质上是指一个个特定的人民法院。2、 由于人民法院上下级Z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独立行使审判权体现于审级独立。3、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还体现在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冋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屮,正确的理解是: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基木原则的内容四、 依靠群众的原则五、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六、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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