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投资协议.doc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在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实际出资额本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甲方对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投资。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乙方为股东,载入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或工商登记资料。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乙方以其名下在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甲乙双方在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产生法律关系。第三条股权转让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名义股东。第四条权利限制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条保密条款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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