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裁判蜀执法基本能力
张喆
i要向容
一、竞赛组织机构
二、竞赛通则
三、评分标准与方法
四、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
竞赛组帜机构
◆竞赛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
裁判人员的组成
◆裁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赛委员会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和大
会组委会选派若干名竞赛业务人员组成,领导大会的
竞赛工作。各洲、各地区和各国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
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
务的技术官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
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二)仲裁委员会
1、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5人或7人组成。
2、职责
(1)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
变栽判评判结果。
(2)仲裁委员会表决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决定方为
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
仲栽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会员协会有牵连问
题的讨论与表决。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三)裁判人员的组成
1、执行裁判人员的组成
(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A组评分裁判员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
C组评分裁判员3人,共10人组成。
(3)编排记录长1人。
(4)检录长1人。
2、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
(1)编排记录员3-5人。
(2)检录员3-6人。
(3)宣告员1-2人
(4)放音员1-2人。
(5)仲裁摄像人员2-4人
(四)裁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熟悉武术竞赛规则
3、掌握一定武术技术与专业基础理论
4、遵守大会纪律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一)竞赛性质
由竞赛规程规定
1、竞赛类型
2、竞赛分组
1、竞赛类型
竞赛类型
个人赛
团体赛
个人及团体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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