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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指南.docx.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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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 、离休、退休的;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 、出境定居的; 7 、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1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情形。办理场所: 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市公积金中心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 申请人签名确认↓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 即时办理。需核查事项,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 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 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办理时间间隔: 除租房提取和委托自动转账外, 以其他情形办理的非销户提取, 每次提取必须相隔半年或以上。住房贷款购房已办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 将每三个月自动划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 预约提取: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 预约前来办理提取手续时间,职工经成功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到达约定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场所,可以免排队办理公积金业务。非销户提取(1) 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条件: 一次性付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 购买外市自住住房的, 在房地产权证出证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 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原件审核,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所需的资料: ▲购买一手房提取 1 、商品房购销合同及销售登记备案表或房地产权证; 2 、购房发票; 3 、提取人身份证; 4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 、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 1 、房地产权证; 2 、二手房转让发票; 3 、提取人身份证; 4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 、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迁人补充资金的,可以在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所需资料: 1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 、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 3 、提取人身份证; 4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 、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3 (2) 分期付款购房提取条件: 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 50% 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 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正本审核,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所需的资料: ▲第一次支取, 在房款累计交纳 50 %以后( 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 、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和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地产权证; 2 、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3 、提取人身份证; 4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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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