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财发[20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机、乡 镇企业)厅(委、局)、农业产业化行政主管部门:
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央财政安排了农业产业化专 项资金。根据《农业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我们制定 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七月+日
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根据《农业部专 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目的,是通过对龙头企 业等相关环节的扶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农业 总体效益和农产品质虽,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条 农业产业化项目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 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引导和示范作用。
第四条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和财务司共 同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财务司负责农业产业 化项目资金管理;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编制项目 指南,提出年度预算建议,并组织项目实施。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农业(产业化)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向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 管理司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并承担本地区项目管理工作。 中央直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
第六条 农业产业化项目经当地农业(产业化)行政主 管部门申报。龙头企业和所申报的农业产业化项B[应符合以 下条件:
(一) 龙头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强,产品的质虽、技术 含虽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
(二) 龙头企业带动力大、示范性强,与农民之间形成 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及其他合作 方式收购基地农户产品。
(三) 龙头企业所报项目技术含虽高,在同行业中处于 领先水平,对优化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推动作 用。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相连接,并且
有一定工作基础。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农业(产业化)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核后上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抄报农业部财务司。
第八条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和财务司组
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通过后批复立项,并与省级农业(产 业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项目执行合同。
第九条 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省级农业(产业化)行政 主管部门应向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提出验收 申请,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会同财务司(或委 托省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花开花落
  • 文件大小29 KB
  • 时间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