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 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一) 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应税 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 子目征税;
2、 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3、 土地使用权出租以及房地产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务业一租赁业”征税。 计算公式=营业额X适用税率
(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依所在地区分别适用7% 5% 1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依3% 计征教育费附加。
(三)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 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 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 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X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 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 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
(四)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
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 (评
估值)为计税依据,%。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X (1 - 30%)X 1. 2%出租房屋税率12%
(五)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
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按规定税额、按年计
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X相应税额)。房地产开 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六)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 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 两种。应纳税额=#税金额X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X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 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 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 %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 管理部门在办理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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