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土地管理法样稿.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展土
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特制订本
法。
第二条 中国实施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全部制和劳
动群众集体全部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能够依法对集体全部土地实施征用。
国有土地和集体全部土地使用权能够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
措施,由国务院另行要求。
国家依法实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具体措施,由国
务院另行要求。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需落实实施十分珍爱和合理利用土地方针,
全方面计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阻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行为
第四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和进行相关科学研
究等方面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奖励。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土地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统一管理工
作,机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
第六条 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全民全部即国家全部。
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要求属于国家全部以外,属于集体全部;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全部。
第七条 国有土地能够依法确定给全民全部制单位或集体全部制单位使
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全部土地能够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单位和个人,
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义务。
第八条 集体全部土地依据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全部,由村农业生产
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
组织全部,能够属于乡镇农民集体全部。
村农民集体全部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全部,
能够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全部。
第九条 集体全部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以证书,确定
全部权。
全民全部制单位、集体全部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定使用权。
确定林地、草原全部权或使用权,确定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分别
依据《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不法》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条 依法改变土地全部权或使用权,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
记手续,更换证书。
第十一条 土地全部者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
犯。
第十二条 集体全部土地,全民全部制单位,集体全部制单位使用国
有土地,能够由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或个人,有保护和根据承包协议要求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 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由人民政府处理。
全民全部制单位之间、集体全部制单位之间,全民全部制单位和集体全部制
单位之间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和全民全部制单位和集体全部制之间土地使用权争议,由
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能够在接四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
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实状况,不得破
坏土地上附着物。

第三章 土地利用和保护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
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统计。

土地管理法样稿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梅花书斋
  • 文件大小30 KB
  • 时间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