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_条为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 动,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 康有序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根据本办法设定的条件及 相应分值每年度对会员单位进行统计、核实、排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所有会员单 位。
第二章分值设定
第四条 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积分以公历 12月1日
起至次年11月30日止作为会员的积分年度。
第五条河南省物协会员积分实行标准分、奖励分和扣 除分相结合的方式。标准分满分为 100分,另设置奖励分和
扣除分。奖励分:对年度内给予协会一定资、赞助的会员单 位或安排专人协助协会工作等情况,设定奖励分。扣除分: 对年度内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受理的有效投诉, 经查实会员单位有一定的责任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 长办公会、专业委员会等协会组织的会议请假或未出席等情 况,设定扣除分。
第六条副秘书长(含)以上单位标准分分值设置如下:
(一) 模范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期缴
纳会费计20分(6月30日前),延期缴纳的计10分(7月1 日-12月30日),下半年度入会的企业除外;
(二) 参加协会大型专题活动,每次计 3分,满分12 分。如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题论坛、
专题讲座等相关活动;
(三) 参加协会定期组织召开的会长办公会或临时会 议,每次计2分,满分10分;
(四) 参加协会小型专题活动, 每次计2分,满分8分。 如:协会组织的考察交流、 座谈会、研讨会、征询意见反馈、 调研调查等活动;
(五) 配合协助组织培训活动,提供场地、人员或者其 他赞助支持之一的,每次计 2分,满分10分;
(六) 踊跃为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投稿,并成功采用 的,每篇稿件来源单位计 ,满分10分;
(七)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集中招采活动的,每次记 2
分;达成采购协议的每次记 5分;此项总计满分10分;
(八) 本年度在管项目有市级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计
2分,在管项目有省级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计 5分,同一
个项目按最高分计;此项总计满分 10分;
(九) 实现物业管理信息化,推行智慧物业、智慧社区
的(物业收费、物业客服、品质核查、设备巡检、安全防范 等信息化软件系统模块),每项记2分,满分10分。
第七条常务理事(含)以下单位标准分分值设置如下:
(一) 模范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期缴
纳会费计20分(6月30日),延期缴纳的计10分(7月1 日-12月30日),下半年度入会的企业除外;
(二) 参加协会大型专题活动,每次计 5分,满分10 分。如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专题论坛、
专题讲座等相关活动;
(三) 参加协会小型专题活动,每次计 4分,满分20 分。如:协会组织的考察交流、座谈会、研讨会、征询意见 反馈、调研调查等活动;
(四) 配合协助组织培训活动,提供场地、人员或者其 他赞助支持之一的,每次计 5分,满分10分;
(五) 踊跃为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投稿,并成功采用 的,每篇稿件来源单位计 ,满分10分;
(六)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集中招采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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