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清远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使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 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进一步健全政府定价规则,加 强市场价格监管,积极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 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为完善城 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 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 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 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 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
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 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停车设施经营者利用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 (含场地、泊位等,
下同),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并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经 营行为。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县(区)两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是
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列入政府
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核定。
市、县(区)住建、交通、公安交警、规划、城管、工商、财
政、税务、人民防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设施规划、
建设、管理等工作,协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停放服 务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经营资质】 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资 质。列入本办法第七条定价范围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 性特征的停车设施,经营者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并收费的, 须提供经当地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城市综 合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 核定收费标准(清城区范围内向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下同)。
第六条【管理原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坚持改革 创新,改进政府定价规则和办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合理调控停车需求。坚持市场取向,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 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鼓励引 导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 管,规范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第二章停车收费管理
第七条【定价范围】 以下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 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 定价管理,具体价格管理形式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确定。
(一) 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
(二)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
(三)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 施;
(四)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 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 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五)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财政 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建设的室内专业停 车设施;
(六)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 导价的停车设施。
第八条【市场调节】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 停车设施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 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 费,由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 争状况自主制定。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 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 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 议确定。
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竟 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要建立政府与社会资 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收费标准调整与财政投入协调机 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成本、供求变动等因素,及时 调整收费标准。
第九条【定价原则】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应当有利于贯彻执行政府交通管理政策和改 善城市环境,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 地理位置、服务条件、 供求关系、建设运营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确 定。
第十条【定价权限】 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 策,属地管理”。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全市统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各县、区价格主 管部门

清远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江湖故人
  • 文件大小47 KB
  • 时间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