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docx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2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年第4号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原中国银监会 2017年第
9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
2018年6月29日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三章业务范围和业务规则
第四章风险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市场化、法治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规范银 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业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 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运作,与各参 与主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自愿平等协商开展债转股业务,确保洁 净转让、真实出售,坚持通过市场机制发现合理价格,切实防止企业风 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转移, 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防范 相关道德风险。
第四条 银行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施债转股,应当通过向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 式实现。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 ,再将债权转为股
权的形式实施债转股,收购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涉 及银行不良资产,可以按不良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办理。鼓励银行及时 利用已计提拨备核销资产转让损失。
第五条 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与债转股对象企业、企业股东等
相关方按照公允原则确定股权数量和价格,依法建立合理的损失分担机
制,真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切实化解金融风险。
鼓励通过债转股、原股东资本减记、引进新股东等方式优化企业股权结 构。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切实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提高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设立的附属机构实施 并表监管。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七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章程;
(二) 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股东和注册资本;
(三)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业务的合格从 业人员;
(四) 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有与业务经营 相适应的信息科技系统;
(五)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商 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以下 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二)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三)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 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 监管评级良好,最近 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 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确定了明确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的盈利模式;
(六) 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 入股;
(七) 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 设立信托,并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章程中载明;|
(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前款第(一)、(二)、
(三)、(四)、(六)、(七)、(八)项规定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新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依据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规 定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作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 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三)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为非金融机构的, 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 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最近 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 总资产的30 %;
(四)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为非金融机构的, 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maritime_4
  • 文件大小19 KB
  • 时间2020-11-2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