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案管理.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3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案管理
朝阳地税局
1
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0年第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2
制定办法遵循的相关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3
适用范围
凡符合技术交易业务免征营业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4
免征营业税的具体内容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5
A、B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A企业技术转让收入100万元和提供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收入50万元。该项技术转让合同已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通过。A企业首次收款120万元,并开具了一张发票,发票上分别注明了技术转让费100万元,技术服务费20万元。A企业第二次收款30万元,开具了一张发票注明为技术服务费。该企业营业税免税额应为120万元×5%=6万元。其第二次取得的技术服务费应按照“服务业”缴纳营业税30万元×5%=。
6
财税【2005】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
7
国税发【2000】166号:
采取按产品销售比例提成收入等形式取得的“入门费”、“提成费”等作价方式取得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收入,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收入范围。
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费或类似性质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范围。如未明确划分或明显偏低的,核定商标使用费不低于50%;
8
关于软件产品:
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
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
9
按营业税征收的软件产品: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按技术转让办理有关免税手续)
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是指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0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案管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精品小课件
  • 文件大小79 KB
  • 时间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