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国际海底区域
主要内容
《公约》修改的原因
国际海底区域概述
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
国际海底区域(international seabed area)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也就是各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外的深海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
在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门有一个部分是对国际海底区域的规定,它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按照公约的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对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
可燃冰——天然气水合物
是全球煤、石油、天然气等总量的2倍。谁掌握可燃冰的开采技术,谁就可以执21世纪世界能源之牛耳。
海底锰结核矿
,占全世界蕴藏量3万亿吨的一半还要多。
海底锰结核开采
装有深海电视采矿机
海底热液
深海生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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