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理财产品会计列报方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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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金融工具准则(1)于2019年在境内上市企业开始施行,2021将年全面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解及应用对非金融机构的财务人员来讲难度较大。本文就非金融类企业普遍涉及的银行投资理财业务如何分类、确认、列报、现金流量列报等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够对非金融类企业的理财产品核算的给予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列报
一、金融资产分类的原则
确定会计处理方法的前提是根据新金融工具的准则,确定该类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什么类型的金融资产。企业的银行理财产品因不满足衍生工具与权益工具投资的定义,因此在金融资产分类上属于债务类工具投资。根据金融资产的分类方法,首先需要判断该合同项下金融资产的现金流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其次要判断企业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流量,即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皆非。具体分类见图1:
二、定期存款与国债
(一)业务模式及现金流量特征
定期存款与国债具有明确的产品利率,其合同现金流量为典型的以本金和未偿付本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的借贷安排。
定期存款管理的业务模式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模式。就定期存款而言,存款利率较其他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的利率并不占优势,企业办理定期存款的目的更多是为了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获取较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收入,其业务模式更倾向于归类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即在定期存款的合同期内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国债的利率较活期存款利率高且流动性查,企业持有的目的一般为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因此其业务模式也应当归类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定期存款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定期存款、国债的列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报科目主要有“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等。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在资产负债上列报为货币资金,在没有其他受限的情况下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其他货币资金、债权投资主要是流动性区别。以下我们按照投资产品的期限分别判断其列报方法:
1. 3个月内定期存款。因定期存款在损失一定利息的前提下可随时支取,因此定期存款可满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概念,在现金流量表中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列报。
,若金额较大,则应当根据管理者意图判断其分类。若管理者有明确意图将该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取得利息收入,且可以证明企业确实具有所需的财务能力可持有至到期,则购买定期存款属于一项赚取利息的投资活动,笔者认为应当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应于投资活动相关现金流量项目列报;可以避免在经营活动中列报而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较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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