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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法中属人豁免规则的发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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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法中属人豁免规则的发展摘要:针对官员的刑事司法豁免权, 虽然绝对豁免的地位依然巩固,但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 限制性原则日益增长。针对官员的国际犯罪行为,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 27 条不仅排除了属事豁免的适用, 还排除了属人豁免的适用。国际****惯法表明, 国家元首等高级官员在国内法庭中享有属人豁免的规则没有发生变化, 在国际犯罪中也不例外。但是在国际法中, 国际法庭的属人豁免规则是不明确的。作为条约法, 《罗马规约》对属人豁免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国际****惯法规则, 对国际刑法做出了发展。关键词:属人豁免国内法庭国际法庭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豁免可以分为属事豁免与属人豁免, 前者针对的是官员官方行为, 后者针对的是高级官员(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外交代表) 的个人与官方行为。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 官员的国际犯罪行为能否享有管辖豁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 27 条第 2 款规定“根据国内法或国际法可能赋予某人官方身份的豁免或特别程序规则, 不妨碍本法院对该人行使管辖权。”该条款针对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国际犯罪, 完全排除了属人豁免的适用。在国际法****惯法和条约法中, 国际法庭中的属人豁免与国内法庭中的属人豁免规则是不同的。因此, 本文从国内法庭以及国际法庭两个方面对属人豁免规则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之上, 再分析《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 27 条第 2 款是否对国际法有所突破和发展。一、属人豁免与国内法庭的关系国际****惯法已经确立了属人豁免规则。但是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以及对国际犯罪的惩罚力度的加强,属人豁免原则受到了影响。下文将以近年来国际法实践为基础, 分析国际****惯法中, 国内法庭的属人豁免规则是否发生了改变。(一)皮诺切特案英国上议院司法委员会认为属人豁免仅适用于官员在任期间, 皮诺切特已经卸任, 因此没有必要对属人豁免进行分析。但是很多法官认为, 如果皮诺切特现在仍然是国家元首, 那么他就可以根据属人豁免排除英国的刑事管辖。因此可推断法官认为实施了国际犯罪的高级官员在外国法院享有属人豁免。(二) 逮捕令案逮捕令案中, 比利时某地方法院指控刚果在任的外交部长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并向其发出了国际逮捕令, 刚果向国际法院起诉, 请求法院判定比利时违反了外交部长享有刑事管辖豁免权和绝对不受侵犯的国际****惯法规则、要求比利时撤销逮捕令。法院最后支持了刚果的主张, 法官以 13比3 的票数做出决定, 认为该逮捕令反了国际法关于现任外交部长不可侵犯性以及刑事管辖豁免的规则;以 10比6 的票数得出结论, 认为比利时需要自己选择方式取消逮捕令并正式通知那些逮捕令已经到达的国家的政府。在判决中, 法院认为关于外交代表、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的管辖豁免权在国际法中已经明确的建立起来, 他们享有民事和刑事的豁免, 法院从****惯法角度分析了外交部长的豁免权。法院认为国际****惯法对外交部长豁免权的规定是为了保护他能够很好的履行国家政府职能, 而不是保护其个人利益。基于外交部长职权的内容与性质, 外交部长在国外应享有完全的豁免、具有不可侵性, 这样才能防止外国政府阻碍其履行职能。同时, 外交部长豁免权的适用不应该区分个人行为与官方行为、任职前的行为与任职期间的行为。关于战争罪、危害人类罪是否能排除外交部长管辖豁免的问题, 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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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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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