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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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系统
出口退税系统
报关申报业务
ATA单证业务
出口收汇系统
公布时间:-04-18 文章起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业务介绍:
出口收汇系统是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共同开发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 系统为出口收汇核销单建立了电子底账数据,核销单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对核销单操作情况全部将保留在电子 口岸数据中心,供外汇管理局查询并进行核销单挂失等各项操作;同时系统将海关总署采集各口岸海关 《出口报关单核销联》电子数据经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传送至外汇管理局,方便外汇管理局核查报关单和核销单真实性。 系统在全国推广后,累计处理出口结关报关单5000余万票,基础杜绝了企业利用伪造核销单、虚报核销单丢失等手段进 行逃汇、骗税活动。
操作指南:
1、申领核销单
企业操作员经过登录本系统企业界面申领核销单;
2、外管局发放外汇核销单
企业持相关单据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外汇核销单,外管局登录本系统外管局界面查询企业申请统计并向企业发放纸面核销单,发放外汇核销单共三联(第1联为存根联供海关报关及企业向外管局交单使用、第2联供核销使用、第3联为退税专用);
3、口岸立案
核销单用于出口报关前,企业操作员登录本系统企业界面对核销单进行口岸立案;
4、核销单数据传输
立案后,系统向海关内网传输核销单数据;
5、出口报关单申报
出口企业使用中国电子口岸报关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6、出口报关单数据传输
系统向海关内网传输企业申报出口报关单数据;
7、出口报关单审单验放
海关操作员使用本身系统对出口报关单进行审单验放;
8、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传输
海关系统经过专有通道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传输已结关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
9、交单
出口企业登录本系统查询海关已验核核销单及其对应报关单数据,向外汇管提交报关单电子数据;
10、传输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
系统将企业已交单确定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传输至外汇管理总局;
11、核销
出口企业收汇后,持相关单据到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核销,外管局操作员使用本身系统查询从外汇管理总局接收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查对企业提交纸面单据,对核销单进行核销。
出口退税系统
公布时间:-04-18 文章起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业务介绍:
出口退税系统是针对出口退税报关单(即出口报关单退税证实联)联网核查系统。系统将海关总署从各口岸海关采集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保留在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企业确定后,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再将该电子底账数据传送给国税总局,国税总局收到后经过网络下发给各地国税局供具体操作人员查询。为国税局进行出口退税操作提供了可靠电子依据,深入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执法正确性,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提供良好外部数据环境,同时有效地杜绝了利用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实施骗税不法行为。
操作指南:
1、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
企业报关单审结后,海关系统自动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送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2、查询结关信息
企业操作员登录本系统查询已结关报关单信息;
3、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企业依据已结关报关单信息,前往海关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4、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海关系统将全部已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报关单数据传输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5、确定报送
企业登录本系统查询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并提交报送申请;
6、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企业提交报送申请后,系统将企业确定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国税局;
7、出口退税操作
企业持相关纸面单据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国税局查询本系统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查对企业纸面单据,进行出口退税操作。
报关申报业务
公布时间:-04-18 文章起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业务介绍:
报关单是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制,并向海关提交申报货物情况法律文书,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进出口、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及处理其它海关业务关键凭证。报关业务是整个海关进出口业务中心步骤,也是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中关键组成部分。 报关申报系统是针对专业报关企业特殊要求而开发,经过该系统报关企业能够方便进行报关单录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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