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 页脚. 员工上下班制度员工上下班制度(一)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二) 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三) 上班时间分钟后分钟内为迟到, 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 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 半日论。(四) 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 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当月一次迟到不计,二次以事假小时计,三次加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小时计算。. 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 半日论。(五) 旷职(工) 按下列规定办理: . 旷职(工) 不发当日薪资。. 连续旷职(工) 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天,均予开除。(六) 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 违者议处。(七) 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 无论何种班次, 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 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 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八) 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 不得托人代打, 否则除予旷职(工) 半日论处, 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页眉. 页脚. (九) 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十) 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 , ~,倘~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 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 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 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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