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方寸之间
走进中华篆刻艺术的殿堂
走进中华篆刻艺术的殿堂
第三课 方寸之间
篆刻的概念
所谓篆刻艺术,乃于金属、象牙、犀角、玉、石等质材之上雕刻以篆体文字之艺术。
篆刻的起源
当前所发现的实物,最早者可确定为东周遗物,学界亦普遍接受“我国篆印源于春秋而盛于战国”的论断。
商周时期普遍应用的甲骨文,就是以刀为笔,刻在龟甲兽骨之上而成,广义而言亦可归入篆刻艺术之内。
河南安阳殷墟曾出土过颇似当今印章之铜玺,字迹清晰,斑斑可考,或可视为印章艺术之先河。
篆刻的历史
先秦时期,古风犹存,等级观念尚不严格,无论官印、私章,皆可称“玺”,且样式五花八门,美不胜收。
到秦汉时,专制制度正式确立,社会等级日益森严,“玺”成为皇帝王侯印章之专用名称,其他人的印信只能以“印”、“章”、“记”等名之,且尺寸、 样式亦有严格规定。
秦印
汉印
隋唐时期的官印和私印,一般都称“印”,只有皇帝才称“玺”。武则天称帝后,认为“玺”字与“息”字读音相同,而息又和息灭、死亡有关,因此在改制后的延载元年(694)将“玺”改为“宝”,而官租印章中特有的"记"字也出现了。
宋代的印章使用广泛,常将印章盖在图书或图画上,故又把印称为“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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