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大会纪律
1、运动会期间裁判员、工作人员、运动员、观众,要听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全体人员必须讲文明、讲礼貌。
2、全体师生均要当好文明观众,对运动员的精彩表演、优良成绩和优秀品质给予积极热烈的鼓励。
3、为保证运动会比赛的顺利进行,除组委会成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外,所有非比赛项目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4、运动会期间要切实注意安全,各班级要在运动会比赛前后及比赛过程中反复做好学生及运动员的安全教育与组织工作,确保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5、运动员在比赛中要根据比赛规则的规定积极认真参赛,做到公平竞争,力争创造优良的成绩,不弄虚作假。
6、运动员要服从裁判的裁决,若有异议可以请班主任向大会仲裁委员反映,一经裁决,有关运动员要无条件服从。仲裁委员会裁决为终级裁决。
7、运动员要在点名后由检录处引导员带进赛场,比赛完毕立即离开场地,决不可以擅自随意走动,否则将视情节取消比赛资格。
8、运动会裁判是各项比赛的执法者,要认真学****规则,熟悉规则,熟练运用规则,公平、公正评判,力求避免误判。
9、裁判员执行任务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做裁判工作无关的事,以免造成评判错误,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10、大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忠职守责,各自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分工合作,出色完成运动会的各项任务。
宣布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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