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盐城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docx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1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产业强市,引导我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 升级和结构调整,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财政 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流程,切 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盐政发〔 2017〕 24 号)、《盐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政发 〔 2013〕 245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 排,用于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 质量和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资金。本办 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第三条 本专项资金的执行期为 2018 年-2020 年。到时 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的当年 9 月底前,按规定程 序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共同管 理,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一)市财政局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政策研究制定,会同市经信 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
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 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市经信委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编制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制定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资 金管理;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提出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预 算建议,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
执行批复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分配;
按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价;
负责执行期届满或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专项资金项目单位主要责任包括:
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申报项目;
组织项目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和法律法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监管;
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并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做好项目专项会计核算;
配合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提供 相关工程和财务的报表资料;
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各环节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负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分为无偿补助、有偿使用 和股权投资三种方式。无偿补助方式包括专项补助、以奖代 补等方式。有偿使用和股权投资的支持方式按照《市级财政 专项资金拨款改投资无偿改有偿试行办法》 (盐政办发 〔2014〕107 号)执行。
第六条 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 1 次。市经信委联合市财
—3—
政局根据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印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及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并通 过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发布。
第七条 专项资金采取集中申报受理方式。具体程序为:
(一)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向所在县
(市、区)经信部门申报。市属企业和单位直接向市经信委 申报。
(二)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件对申 报项目进行审查后,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三)市经信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审核。
第八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除支持镇村经济发展中 创业贷款贴息项目和创业风险补偿项目外,其余均仅支持盐 城市区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和项目。
第九条 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
(一)在盐城市(或市区,具体按申报通知要求)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纳税一年以上(特殊项目 从其规定);
(二)企业的信用参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 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 (苏 经信信用〔 2017〕42 号)执行,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三年内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 或未被取消申报资格的。
具体申报条件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在印发年度项目 申报指南时一并发布。
第十条 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政策(创牌类 奖励除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由申报单位自 行决定。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项创牌类奖励。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实行信用承诺制。
申报企业或单位需根据申报的项目附报相应的申报材料 及信用承诺,并对其项目申报材

盐城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enjiaosuoa
  • 文件大小16 KB
  • 时间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