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耗材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厦门理工学院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耗材的采购、保管、领用和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耗材包括办公耗材、教学、实验耗材及其他耗材。
(一)办公耗材是指日常办公时使用的消耗性产品。包括硒鼓、粉仓、墨盒、文件夹、笔、档案盒、订书机、笔记本、便签本、色带框与色带、碳带、纸张、复印纸、彩喷纸等。
(二)教学、实验耗材是指全校教学及实验项目所需的教学、实验用耗材,包括管控类耗材(危化品)和教学、实验专用类耗材。教学、实验专用类耗材又包括材料类耗材和易耗品类耗材,其中材料类耗材是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实验小动物和装、改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易耗品类耗材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以及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还包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低值
体育用品等。
(三)其他耗材是指各单位为完成本职工作所使用到的上述耗材以外的耗材,如水电维修材料、信息化材料等。
第三条 学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节约使用”的原则,对耗材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自觉管好用好耗材,反对铺张浪费、公物私用等行为。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用耗材采购与管理工作的监管;科研处负责全校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平台等耗材采购与管理的工作监管;产融处负责全校横向科研项目及平台耗材采购与管理工作的监管;后勤处负责全校行政办公耗材采购与管理工作的监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耗材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组织批量耗材的集中采购;二级单位是耗材采购与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对耗材的采购与管理等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本单位耗材采购计划,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管理与处置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耗材(不含危化品)的采购、验收、报账
第五条 教学用耗材应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否则不予报账。教务处定期汇总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耗材采购实施计划(含耗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估价、用途等),形成批量采购需求,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对确实无法集中采购的,经教务处审批后可由二级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第六条 科研用实验耗材的采购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办法实行。学校鼓励科研处/产融处定期汇总各二级单位科研用耗材采购实施计划,形成批量采购需求,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
第七条 办公用耗材中的复印纸属于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按厦门市财政局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后勤处采购计划向政府大宗采购平台采购,由后勤处委托校内文具店代办仓储、领用和结算等事宜,各单位不得再通过其他渠道采购,报支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办公用耗材原则上实行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按协议供货,零库存管理。由后勤处定期向各二级单位统计采购实施计划,形成采购需求,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实行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各单位不得再通过其他渠道采购,报支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其他耗材应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否则不予报账。由需求单位定期汇总采购计划报财务与资

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薇薇安
  • 文件大小24 KB
  • 时间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