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合理利用土地,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现对《忻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年)》进行修订,制定《忻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规划任务
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现状出发,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分解、落实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合理确定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控制指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明确城乡建设等用地规模,制定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和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等。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 13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
10、《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忻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忻州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等相关规划。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忻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1市1区12个县。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2010年为阶段目标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第六条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全市各类土地总面积为:。
(一)农用地
, %。其中:,%;,%;,%;,%;,%。
(二)建设用地
,占本市土地总面积的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中,,,,。%、%、%、%。
交通水利用地:,%。其中,,,,,。
其他建设用地:,%。
(三)其他用地
,%。其中:,%。,%。
第七条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性明显全市地形地貌类型多样,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明显,耕地、重点城镇用地主要分布在忻定盆地、滹沱河和汾河两岸以及西部黄土丘陵沟壑区的小型丘间盆地区;林地主要分布在五台山、管涔山、云中山、贺家山以及神池县、代县北部山区,发挥生态屏障的作用。
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比重偏高 ,%,,高于方米的控制上限。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具有一定的整治潜力。
第八条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土地利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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