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的实施方案 (试 行)
为更好地发挥我校作为多科性高校的优势,调动学生学****主动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培养适应性强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试行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位制。
一、指导思想
试行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位制,是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保证完成所修专业修读任务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专业设置
(一)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应根据社会和学生的需求进行设置,由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提出方案,或由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二)第二专业、双学位只为本科学生设置,辅修专业主要为专科学生设置;
(三)试行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的专业,必须是我校培养条件较好,社会和学生需求量较大的专业.
三、培养计划与修读年限
(一)试行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的专业,其培养计划按照该专业的培养计划执行;但除有特殊要求外,全校性公共基础课、选修课一般可以免修;学科基础课与专业模块课中与主修专业有相同或相近的,可按照本方案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核准,并报教务处审批后免修。
(二)取得辅修专业证书的学生必须修完该专业的主要学科基础课和重要的专业课(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含免修学分,下同)为25学分,本科辅修专业的最低修读学分为35学分;
(三)取得第二本科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必须修完该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最低修读学分为55学分(不含免修学分和毕业环节的学分);取得第二专业的毕业证书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四)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修业总年限一般为4至7年.
四、修读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能力较强、潜力较大;
(二)进入第三学期学****的专科生或进入第五学期学****的本科生;
(三)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的专科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的本科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双学位;
(五)符合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的其他要求;
(六)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原则上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或不同学院的专业;
(七)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为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
五、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一)每学年第二学期,相关学院应将当年的专业设置情况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汇总并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二)要求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嘉兴学院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修读申请表》,经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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