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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章 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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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章 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五.doc第505章 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五
摘要:木条例旨在就社会工作者的注册、注册社会工作者专业活动的纪律管制及有关连的事宜,订 定条文。
(ii)可就该罪行判处监禁(不论该人有否被判处监禁),并在他申请注册或注册续期时将该等 失当或疏忽行为或定罪向注册局披露,而注册局其后接纳该人的注册或注册续期,则就该注册或注 册续期而言,该人不得被视作曾就经披露的失当或疏忽行为或定罪而犯违纪行为。
(3)任何关于违纪行为的投诉,须以指明的表格向注册主任提出,而注册主任须按照注册局根 据第9条订立的规则向由注册局为该H的委任的2名注册局成员呈交该表格,而该等成员须按照该 等规则将投诉转介注册局,除非一
@)该等成员信纳一
投诉人在超过紧接注册主任收到该投诉的日期前2年的时间己实际知悉遭投诉的违纪行为; 及
并没有足以解释投诉延误的特殊情况;(b)该投诉是以匿名方式提出的;
不能识别该投诉人的身分或不能追查出该投诉人的下落;
纪律委员会以前已对该投诉或在相当程度上性质相类似的投诉进行研讯,而注册局亦决定 遭投诉的违纪行为并没有作出;
该等成员信纳遭投诉的违纪行为属微不足道;
该等成员信纳该投诉是琐屑无聊或无理取闹的或不是真诚地提出的;或
该等成员因任何其他理由而信纳将该投诉转介注册局是不需要的。(4)若投诉已根据第(3) 款转介注册局,注册局在就该投诉作出决定或作出纪律制裁命令前,须委岀纪律委员会对该投诉进 行研讯,该委员会须向注册局汇报遭投诉的违纪行为有否作出,如有作出该违纪行为,则建议适出 的纪律制裁命令。
第(2)款不适用于任何在有关日期前己向注册局作出该款所提述的披露的人,但如在该H期 或该日期之后注册局接纳该人的注册或注册续期,则该款须就该项披露的标的之失当或疏忽行为或 定罪而适用于该人。
为免生疑问,现宣布第(2)及(5)款并不得影响第17(5)条的实施。
第505章 第26条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
(1)注册局须按照以下数H及类别委任不是注册局成员的任何人为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的 成员一
不少于12名均持有认可社会工作学位的注册社会工作者(第1类);
(c)不少于10名不是注册社会工作者的人。(2)备选委员小组的成员可于任何吋间藉送交注册 局书面通知而辞职,而注册局可于任何时间和因任何理由而撤销小组的成员的委任。
(3)根据第⑴款作出的委任须在宪报公布。
第505章 第27条纪律委员会及注册局就投诉等所作出的决定
注册局在投诉根据第25(3)条转介注册局后的30天内,须就该投诉委出第25(4)条规定的 纪律委员会。
纪律委员会须由备选委员小组的5名成员组成,而该5名成员小一
不少于3名及不多于4名成员须为注册社会工作者;
如遭投诉的注册社会工作者一
是公职人员,则其屮1名成员须是身为公职人员的注册社会工作者,而该社会工作者所具 备作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经验是注册局认为可与遭投诉的注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经验相若的;
不是公职人员,则其屮1名成员须为不是公职人员的注册社会工作者,而该社会工作者所 具备作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经验是注册局认为可与遭投诉的注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经验相若的。
(3) 纪律委员会的任何会议的法定人数为3名成员一
如被投诉的注册社会工作者是公职人员,该3名成员的其屮1名须是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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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