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店合作协议范本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2016 年 月
甲方: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为 加 强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与
(以下简称 “乙方 ”)之间的合作,并双方合作关系提升为全方位、多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总则: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遵循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为 (以下简称“客
户” )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通过保险服务合作项目,双方实现如下目的:
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拓展多领域合作,促进乙方 品牌汽车车型的销售,提升双方的品
牌价值。
通过双方合作,提升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提高甲、乙双方的市场份额。
通过专业的保险服务,提高甲方的保险相关效益。
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销售的 品牌汽车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及甲方的机动车辆商业险产品及其他以机动车或机动车责任为保险标的
的相关保险产品。
甲方根据乙方客户反馈的需求,配合乙方拟适时推出汽车产品延长保修
服务合约开发相关的保险产品。
合作组织
甲、乙双方成立保险合作项目管理团队。
甲、乙双方共同监督经销商 /分支机构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
甲、乙双方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对日常业务进行宣导、培
训以及业务的指导及考评, 对相关争议进行处理。 成立合作项目保险专业团队,负责项目执行和跟踪服务工作。专业团队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承保、
理赔及客户服务等相关服务以及保险公司内部的协调工作, 为经销商和客户提供便捷、及时的服务。
乙方应当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维修服务,包括维修时使用该汽车品牌的
原装零配件承诺和对客户承诺维修品质。
甲、乙双方设置专门的岗位和投诉热线电话受理、处理客户的投诉。 “点
对点”层面不能解决的投诉事项,进入投诉处理程序,可书面呈报地级公司管
理团队协商处理, 地方管理团队无法解决投诉, 书面呈报销售服务中心 /省级分公司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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